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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房姓老婦到高雄榮總洗腎,卻因為護理師疏失讓她枉送命。(圖/翻攝自高雄榮總官網)

社會中心/高雄報導

高雄市一名82歲的房姓老婦人,4年多前在高雄榮總洗腎時,因值班的黃姓護理師沒注意到醫師吩咐,導致房老太太的血液導管鬆脫,最後因此休克不治。事後老太太家屬提告,最高法院認定黃姓護理師疏失,10日依業務過失罪判處6個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。

法院判決指出,房老婦人於2013年8月19日在長子的陪同下到高雄榮總洗腎,黃姓護理師進行血液透析治療,結果沒注意到導管脫落,房婦的兒子回到洗腎室,發現母親臉色蒼白且嚴重失血,隨即通知黃姓護理師,當時黃女還和其他隔壁病床和別人有說有笑。

房婦大量失血,當時雖立刻急救,但仍在同日深夜死亡;家屬認為這是護理師的嚴重疏失,因此對她提告求償。檢警調查後,黃女矢口否認疏失,堅稱事前有特別注意,但法院一審仍認定疏失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她6個月徒刑;黃女提出上訴,二審維持原判,再上訴到最高法院,10日維持二審判決定讞。

房婦子女另外提出民事求償7820萬元,法院一審判決高雄榮總和黃女連帶賠償374萬元,目前進入二審;高雄榮總也向房婦子女提告索討住院費用,二審在去年判決,房婦子女須支付122萬元定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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